三、实施规模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范围
水稻、小麦、玉米、棉花良种补贴在全国31个省(区、市)实行全覆盖。
大豆良种补贴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等4省(区)实行全覆盖。
油菜良种补贴在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及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实行冬油菜全覆盖。
青稞良种补贴在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等省(区)的藏区实行全覆盖。
(二)补贴对象
对生产中使用农作物良种的农民(含农场职工)给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
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10元/亩;早稻、中稻(一季稻)、晚稻、棉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小麦 15元/亩。
2011年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仅指本意见所含农作物品种)继续实行预拨制,补贴资金将根据当年实际种植面积于下年进行结算。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公开推介优良品种。省级农业部门具体负责各地主导品种的筛选,在符合国家有关扶持政策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的品种。禁止选择未经审定、审定未通过或过期淘汰的品种。主导品种确定后,省级农业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公开向社会发布。
(二)科学选择补贴方式。良种补贴资金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或差价供种补贴方式。水稻、玉米、油菜良种补贴采取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实行良种推介、自愿购种、直接发放。小麦、大豆、棉花、青稞良种补贴可以采取差价供种的方式补贴农民,也可以采取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由各地自行确定。各地农业部门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三)严格落实种植面积。首先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由村委会登记、核实、公示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将本辖区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县财政、农业部门,省级农业、财政部门将各县上报的补贴面积和品种汇总审核后,于2011年11月20日前上报农业部、财政部。
(四)严格补贴资金发放程序。采取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的,实行公开推介良种,落实种植面积,农民自愿购种。乡镇财政所直接向补贴对象兑付补贴资金,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给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