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督查指标
督 查 内 容
备 注
得分
组织领导
及 工 作
推行情况
1.制定考评工作方案(6分)
2.健全组织机构和经费保障(5分)
3.有序开展、有效组织执法评议考核(5分)
4.按要求向部报送自评工作总结(5分)
自评检查对不达标单位和存在严重违法执法行为进行通报的,加3分。
制度建设
情 况
5.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考评标准(6分)
6.建立执法评议考核结果与干部绩效考评联系制度(5分)
7.落实考评情况通报制度(5分)
8.建立奖惩制度(6分)
9.完善岗位执法责任制(6分)
10.建立行政执法公开制度(5分)
11.严格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5分)
12.严格举报、投诉处理制度(5分)
13.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6分)
建立奖励经费的,加3分。建立重大案件法制部门审核制度的,加2分。
案卷和档案
检 查
14.实施主体合法
15.执法内容符合权限、依据合法
16.落实公示制度
17.依法履行告知义务
18.程序合法、规范
19.法律文书规范、完备
20.其他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情形
每单位随机抽取10份案卷实施评查,总分为30分,一处问题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