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陵川崇安寺环境整治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1〕244号)
山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陵川崇安寺环境整治方案的请示》(晋文物〔2011〕3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工程项目。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注意淡化新建管理用房外立面装饰,不宜采用鸱吻。
(二)补充、规范专项设计的技术参数数据,以便衔接下一步技术设计。
(三)注意避免绿化过于人工化。
(四)进一步规范文本的文字表述、图名、图纸。
三、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调整、完善,并按相关要求深化各单项工程技术设计,由你局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后实施。请加强对相关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