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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9号--关于批准元宝枫籽油和牡丹籽油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卫生部公告
(2011年第9号)


关于批准元宝枫籽油和牡丹籽油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准元宝枫籽油和牡丹籽油作为新资源食品。新资源食品的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 元宝枫籽油等2种新资源食品目录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元宝枫籽油

中文名称

元宝枫籽油

拉丁名称

Acer truncatum Bunge Seed Oil

基本信息

来源:元宝枫树种仁

生产工艺简述

以元宝枫种仁为原料,经压榨、脱色、脱臭等工艺制成。

食用量

≤3克/天

质量要求

性状

金黄色透明油状液体

脂肪酸组成(占总脂肪酸含量比)

亚油酸 C18:2

≥30.0%

油 酸 C18:1

≥15.0%

神经酸 C24:1

≥3.0%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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