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减灾方面。今年是近20年来仅次于2008年的灾害偏重年份,民政部就代表关注的“灾害立法”、“科技防灾”;“捐赠款物管理”等问题,在制定灾害风险防范、应急救助以及相关政策时,充分吸纳代表提出的建议。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调整了中央救灾补助政策,加强了卫星遥感等高科技手段在减灾救灾中的应用,完善了灾害应急评估机制,提高了减灾救灾能力。国务院颁布了《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今年,民政部共启动救灾预警响应10次、应急响应51次,安排中央救灾资金113.44亿元,救助受灾群众9000余万人次,帮助重建完成倒塌民房45万户,维修损坏民房151.2万户,较好地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民政部协调、指导有关地方和社会组织及时公布接受捐赠和款物使用信息,加强了对社会捐赠款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玉树地震救灾接收捐赠款物109.37亿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救灾接收捐款8.09亿元。
--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方面。就代表关注的“修改村委会组织法”、“规范村委会选举”等问题,民政部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多次赴基层开展调研、召开论证会,对村委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反复研究论证,对代表普遍关心的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提高妇女当选比例、村委会任期、村民资格、村民会议及村民代表会议的召集方式等问题,提出了调整建议和明确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审议,于今年10月通过了修订的《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规范村委会选举,民政部下发了《
民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的意见》(民发[2010]109号),加大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力度。会同中组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通知》 (组通字[2010]59号),加大了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2010年有13个省份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一大批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等农村优秀人才,被选举为村两委成员。
民政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人大代表反映的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切实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着力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大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为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在此,恳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对民政工作给予重视和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民政部向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其办公厅、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