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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民政部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0年12月24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民政部部长 李立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民政部门承担着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拥军优抚安置、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婚姻、收养、殡葬、社会工作、慈善事业等方面的管理与服务职能,与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基本民主权益息息相关。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加大公共服务力度,民政工作越来越受到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民政部承接的全国人大代表建议的数量持续增长,建议涉及的领域不断拓宽。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是民政部的重要职责,也是了解民意、发现问题、推动工作、提升水平的一个重要抓手。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其办公厅的指导下,民政部办结了人大代表提出的每一项建议,人大代表比较满意,社会效果比较明显。下面,我就有关工作情况,向会议作简要汇报。
  一、承接人大代表建议的基本情况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民政部接到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件875件,今年为317件,在178个建议承办单位中排在第13位。其中主办64件、单独办理121件、分别办理11件、协助办理94件、参阅27件。在今年民政部承办的建议中,四个问题较为集中。
  一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是加强养老机构和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其中“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确定为重点建议。
  二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主要是进一步加大城乡低保工作财政投入,不断提高低保标准,扩大低保覆盖面,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经费,推进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制度建设。
  三是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主要是修订村委会组织法和城市居委会组织法,完善社区组织体系,加强社区建设特别是农村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区。
  四是有关社会事务管理。主要是合理调整行政区划,推动殡葬工作立法,推进孤儿救助工作立法,构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立全国联网的婚姻登记系统,促进婚姻家庭和谐。
  这些建议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凝结了人大代表的智慧,是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利、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体现,为民政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发展公共服务,提供了重要依据和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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