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理清“十二五”海事法制发展的思路,根据“抓基层、抓基础、抓落实”的要求,借鉴海关、公安和工商等相关部门的经验,今年在规范海事行政执法和强化海事行政执法监督方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现有规范海事行政执法和强化海事行政执法监督的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和研究,提出完善海事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总体思路,并按照计划稳步推进。由山东海事局、江苏海事局配合做好工作。
(二)开展海事行政执法督察工作。梳理现有的海事行政执法督察的做法,建立完善的海事行政执法督察机制,解决“由谁组织督查、何时进行督查、由谁进行督查、督查谁、督查什么内容、督查的方式和方法、督查结果及其应用”等问题。由山东海事局、江苏海事局配合做好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部海事局适时将组织人员进行督察。
(三)开展海事行政执法队伍现状研究。今年将在全国海事系统内对海事行政执法队伍的现状进行调查和研究,调查内容包括海事行政执法人员的年龄、知识结构、学历、工作经历、目前所在部门、海事行政执法人员在海事系统工作人员中所占比重以及培训内容、形式和效果等情况,并通过数据对比分析、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教育培训的方式和方法,以完善并形成具有分类指导的教育培训机制。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根据部海事局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关工作,由上海海事局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四)在2009年、2010年对《海事行政执法业务工作流程》进行试点、评估分析和完善基础上,今年将在全国海事系统全面推行《海事行政执法业务工作流程》。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按照部海事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海事行政执法业务工作流程》推行工作。由福建海事局配合做好《海事行政执法业务工作流程》推行过程中有关情况和问题的收集、整理和研究工作。
(五)加强海事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管理的新要求,对海事行政执法证的使用和管理现状进行调研,完善海事行政执法证管理制度,修订海事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由黑龙江海事局配合做好工作。
(六)关于规范海事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今年部海事局将继续研究海事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范,制定出在全国海事系统范围内实施的海上、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由上海、长江、黑龙江和广东海事局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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