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成新形势赋予档案工作的新任务,特制定“十二五”(2011-2015年)期间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进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和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按照“确保档案安全,加快业务创新,狠抓基础建设,激发队伍活力”的工作要求,通过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创新,促进档案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主要目标
建立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档案工作体制与机制,充分发挥档案和档案工作服务各项建设事业、服务人民群众的作用。
--构建法制统一、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服务的档案法制工作体系,提高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进一步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在确保完成中央投资中西部地区1209个县建成符合
档案馆建设标准的档案馆的前提下,推动各地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有极大的改善;
--进一步丰富并优化各级档案馆馆藏,确保应进馆的档案依法接收进馆,逐步实现馆藏档案资源的优化配置;
--强化“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与保护专项经费”落实力度,确保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
--加快数字档案馆及电子文件(档案)备份中心建设,完成国家数字档案馆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对电子档案进行安全有效的管理;
--加快档案整理鉴定的进度,依法开放应开放的档案,利用先进技术,为社会各界提供快捷、便利的档案利用服务;
--加强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提高档案的容灾及灾备能力,确保档案安全;
--加强档案事业自身的科学发展,提高档案工作为国家科学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档案法制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加强档案法律制度建设,完善以《
档案法》为核心、符合我国国情并适应档案事业发展需要的科学、缜密、配套的档案法规体系。做好档案“六五”普法工作。健全档案法制机构,提升档案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依法管理档案事业的水平。完善档案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规范档案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档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后续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