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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后涉及有关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


  (三)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制度〉的通知》(财综字[1998]164号)和《关于印发〈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制度补充规定〉的通知》(财办库[2002]36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财政专户彩票资金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2]31号)、《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财政总预算会计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财库[2006]25号)、《财政部关于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后有关账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库[2008]103号)中有关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的规定,同时废止。

财政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1:
  会计科目对照表

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科目

财政总预算会计科目

一、资产类

一、资产类

101财政专户存款

101国库存款

★102其他财政存款

103有价证券

104有价证券

105应收款

111暂付款

二、负债类

二、负债类

201应缴代收上级财政专户款

211暂存款

203暂存款

211暂存款

204代收款

三、净资产类

三、净资产类

301一般预算外结余

301预算结余

305基金预算结余

▲32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

四、收入类

四、收入类

401一般预算外收入

401一般预算收入

405基金预算收入

▲42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06上级补助收入

411补助收入

五、支出类

五、支出类

501一般预算外支出

501一般预算支出

505基金预算支出

▲52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

521政府调剂支出

532补助下级支出

511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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