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档基4表中“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由开办档案专业教育的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填报。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统计工作人员与本局分管教育的业务部门加强联系,掌握本地区开办档案专业教育的高等学校、中等学校数,安排应填报学校填报档基4表。
2.档基4表中第1列“学制类型(个)”,指开办多种档案专业教育学制的学校,各种学制的学生人数分别填入相关行,教师人数则集中填写在主要学制行(如“大学本科”)。“学生”列下的当年在校生数和当年毕业生数均为2010年度人数,不是历年累计数。
3.档基4表中“在职培训教育”由地、市级以上档案局填报。
(五)档基5表和档基6表
档基5表由省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填报。
档基5表中“经费”(第37、38行)和档基6表中各种投资额(第6-8、14、15行)的单位均为“万元”。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汇总审核综合年报需注意的问题
(一)档综1表
要核准国家综合档案馆的数量,变动情况应另行说明原因。
(二)档综2表
1.检查馆藏全部档案数量是否符合下列公式:
馆藏全部档案=上年度馆藏全部档案+本年进馆档案-本年移出档案-本年销毁档案
2.检查档案数量与排架长度之间的关系是否合理。
3.国家重点档案应抢救总数包括历年已抢救数量,无特殊情况已抢救档案数量不应少于上年度上报的已抢救档案数量。
4.注意数量单位变化。综合表中“机读目录”(第50、51列)的数量单位已由基层表中的“条”变为“万条”。
(三)档综3表
1.检查室存全部档案数量是否符合下列公式:
室存全部档案=上年度室存全部档案+本年接收档案-本年移交进馆档案
2.检查档案数量与排架长度之间的关系是否合理。
(四)档综4表
1.检查馆藏全部档案与开放档案的对应关系是否合理。
2.核算“本年复制档案、资料”的页数是否真实可信。
3.检查“本年编研档案资料”的种数与字数、平均每种的字数是否合理。
4.检查档案馆总建筑面积与上年度上报数相比变化是否合理。
(五)档综5表
1.核算“本年复制档案、资料”的页数是否真实可信。
2.检查“本年编研档案资料”的种数与字数、平均每种的字数是否合理。
(六)档综6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