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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漂白粉、漂粉精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

2.1.3片剂的片重误差率应当<5.0%;泡腾片剂应当标明崩解时间,崩解时间应当<5.0min。
2.1.4用于餐饮具及瓜果蔬菜消毒的,其重金属(以铅计)含量应当≤30mg/kg,砷含量应当≤3.0mg/kg。
2.2 稳定性
漂白粉(片)6个月内有效氯含量降解率应当≤15%,产品有效氯含量标识范围上下限波动应当<15%;漂粉精(片)12个月内有效氯含量降解率应当<10%,产品有效氯含量标识范围上下限波动应当<10%。产品有效期内的有效氯含量不得低于标识范围的下限值。
2.3消毒效果
 应当符合表1要求。
表1  漂白粉、漂粉精类消毒剂消毒效果检测要求

微生物类别

有效氯含量

(mg/L)

作用时间(min)

杀灭对数值

大肠杆菌(8099)*

100

10

≥5.0

金黄色葡萄球菌(ATCC6538)*

200

10

≥5.0

铜绿假单胞菌(ATCC15442)*

200

10

≥5.0

白色念珠菌(ATCC10231)*

200

10

≥4.0

脊髓灰质炎病毒-Ⅰ型疫苗株*

200

20

≥4.0

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ATCC9372)

5000

6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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