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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关于在线申报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基本信息有关事项的进一步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清理并公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2年8月3日,实施日期:2012年8月3日)废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关于在线申报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基本信息有关事项的进一步通知
(2007年6月1日)


各相关上市公司:
  我部分别于2007年的4月23日和5月16日发出《关于上市公司EKEY有效期更新和新上市公司申请EKEY的通知》和《关于利用CA证书在线填报和持续更新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基本信息的通知》。截止5月31日,仍有部分公司因CA证书更新不及时等原因未完成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基本信息的申报。为保证中国证监会所要求业务的正常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6月4日前能够利用CA证书完成在线申报的公司,请务必于6月4日前完成在线申报;
  2、6月4日前不能够利用CA证书完成在线申报的公司,请按附表格式完整提供本公司在任及离任未满6个月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基本信息清单。请董事会秘书签名,并签公司章后,在6月4日前传真至021-68811782。同时请将个人基本信息清单的EXCEL格式电子文件发送至dyhan@sse.com.cn。由上市公司书面提供的个人基本信息将由我部导入上市公司专区,供上市公司进行后续维护。在CA证书可用后,这部分信息无需在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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