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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八届全国杂技(魔术)比赛入选结果及有关赛事的通知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八届全国杂技(魔术)比赛入选结果及有关赛事的通知
(办艺函〔2010〕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解放军总政宣传部,铁道部宣传部,入选杂技团体:

  第八届全国杂技(魔术)比赛预选工作已结束,评委会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对各地报送的55个节目(杂技38、魔术17),通过审看录像的方式进行了认真评审,评出杂技节目23个、魔术节目8个,入选参加决赛。

  现将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八届全国杂技(魔术)比赛由文化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文化部艺术司、广东省文化厅、广东长隆集团有限公司承办。

  二、2010年12月3至8日在广州市举办。

  三、比赛相关事项:

  (一)场租由组委会承担。比赛装台、走台、对光时间按组委会规定,并服从现场导演安排。(每台节目装台1天,对光走台1天,比赛2场)。

  (二)组委会只保障场馆基本照明及音响设备。电脑灯由组委会统一租赁、安装(剧场24台、马戏场120台),将按使用情况收取费用。特殊灯光、音响设备,烟机、雪花机、干冰等,需由各团自行解决或与场馆联络员联系。

  (三)食、宿费用:1、比赛以团体为单位,按演员(不含伴舞)实际人数计算,最多只承担20人,超过20人的团体按20人计算,额外费用由各团体自理。

  四、前站会定于 2010年11月23日(会期1天,22日报到,24日离会)在广州市召开。请各团选派熟悉场地需求的团长或业务人员1人参加(报名回执表见附件2)请于11月20日前传真至020-84793099。

  报到地点:广州市长隆酒店。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广州市长隆酒店。

  联系人:刘魏魏。电话13719127744。

  五、请各参赛团体,抓紧做好入选节目的加工、提高工作,检查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六、请各地文化主管部门为本地参加比赛的团体提供便利条件,以保证本次活动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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