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6年记账式(二十期)国债、2008年记账式(二十三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2010)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6年记账式(二十期)国债、2008年记账式(二十三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06年记账式(二十期)国债、2008年记账式(二十三期)国债将于 2010年11月27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国债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记账式(二十期)国债证券代码“100620”,证券简称“国债0620”,是2006年11月发行的7年期国债,票面利率为2.91%,每年支付一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国债本次可获利息2.91元。

  2008年记账式(二十三期)国债证券代码“100823”,证券简称为“国债0823”,是2008年11月发行的15年期国债,票面利率为3.62%,每年支付二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国债本次可获利息1.81元。

  二、本所从11月19日至29日停办上述国债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上述国债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为11月26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国债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11月29日除息交易。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