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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淘汰127种药品的补充通知

卫生部关于淘汰127种药品的补充通知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现就淘汰127种药品问题做以下补充通知:
 一、 鉴于四环素、土霉素对儿童牙齿、骨骼的毒性,经征求医药专家意见,现对儿童和孕妇使用四环素、土霉素制剂的问题,做以下规定:
  1.儿童换牙齿前(我国儿童换牙一般是7~8岁)禁用。换牙后不在此限。
  2.围产期及授乳期的妇女亦应不用。
 二、 决定将青霉素油剂等21个品种(见附件(一))的使用期限延长至1983年底。
 三、 在淘汰的127个品种中有十种(见附件(二))是属于配方不合理,质量不稳定,易变质失效的,这些品种如果需要再生产,生产单位在研究改进配方、改进生产工艺之后,重新报批生产。
 四、 对几个品种的说明:
  1.四环素(盐酸盐)各种小儿制剂、四环素(硷)各种小儿制剂、小儿土霉素片、土霉素糖粉、长效土霉素颗粒,在效期内的,转为成人使用(包括换牙后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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