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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运输统计指标及计算方法规定[失效]

  拖运率=挂车换算周转量/主、挂车换算周转量合计×100%
  单车产量是指在报告期平均每辆车所完成的换算周转量。它反映汽车单车运用的综合效率。单车产量,分主、挂车分别计算和主、挂车综合计算的两种计算方法。主、挂车分别计算的公式为:
  汽车(挂车)单车产量(吨公里或人公里)=自载换算周转量/平均车数
  主、挂车综合计算的公式为:
  单车产量(吨公里或人公里)=主、挂车换算周转量合计/平均车数(主车)
  车吨(客)位产量是指报告期平均每个吨(客)位所完成的换算周转量。它反映汽车每个吨(客)位运用情况的综合效率。分主、挂车分别计算和主、挂车综合计算两种计算方法。主、挂车分别计算的公式为:
  汽车(挂车)车吨(客)位产量(吨公里或人公里)
    =自载的换算周转量/报告期总车吨(客)位数×报告期日历日数
    =自载的换算周转量/汽车(挂车)平均总吨(客)位
  主、挂车综合计算的公式为:
  车吨(客)位产量(吨公里或人公里)
    =主、挂车换算周转量合计/报告期总车吨(客)位数×报告期日历日数
    =主、挂车换算周转量合计/主车平均总吨(客)位
  车吨(客)位产量,可按日、月、季、年计算,按日计算的叫车吨(客)位日产量,按年计算的叫年产量。有拖挂的汽车,车吨(客)位产量(主挂车综合计算)可以这样验算:
  车吨(客)位产量(吨、人公里)=工作率×车日行程×实载率×报告期日历日数×1/1-拖运率

第四节 汽车及挂车运用情况统计的原始资料


  汽车及挂车运用情况统计的原始资料为:车辆的动态记录和行车路单。

第四章 汽车行车燃料消耗统计


  汽车行车燃料消耗的统计目的:是反映行车燃料的实际消耗量,检查燃料消耗定额的执行情况,分析研究行车燃料节约和超耗的原因,为编制行车燃料供应计划、修改或调整燃料定额提供依据。

第一节 汽车行车燃料消耗的统计范围


  汽车行车燃料消耗统计范围:为公路运输企业的营运汽车在运输生产过程中的燃料消耗。

第二节 汽车行车燃料消耗的统计指标


  燃料实际消耗量是指报告期营运汽车进行运输生产实际消耗的燃料数量。不包括保养、修理作业和试车时所消耗的燃料数量。其计算单位为升。
  实际消耗量应按燃料种类、载货汽车和载客汽车以及不同的车辆厂牌、型号分组计算。
  燃料平均实际消耗量是指营运汽车行驶一定里程或完成一定的运输量平均实际消耗的燃料数量。其计算公式为:
  1.按行驶里程计算:
  平均每百公里燃料消耗量(升/百车公里)=燃料实际消耗量/总行程×100
  2.按运输量计算:
  平均每百吨(人)公里消耗量[升/百吨(人)公里]=燃料实际消耗量/主、挂车换算周转量×100
  按定额计算的燃料应消耗量是指营运汽车实际行驶里程或完成运输量,按规定的燃料消耗定额应消耗的燃料数量。
  行车燃料消耗定额,由各省、市、自治区交通厅(局)统一规定。按定额计算燃料应消耗数量时,应根据有关规定将由于路面等级、重车和空车、拖带挂车以及其它各种因素而应加发或减发的燃料数量计算在内。
  燃料节约或超耗数量是指营运汽车实际消耗的燃料数量与按定额计算的燃料应消耗量比较的差额。其计算公式为:
  燃料节约或超耗数量=燃料实际消耗量-按定额计算的燃料应消耗量
  按上式计算结果,负数(-)为节约数量,正数(+)为超耗数量。
  节(亏)油率是指公路运输企业燃料节约或超耗数量占按定额计算的应消耗量的比重。其计算公式为:
  节(亏)油率=燃料节约或超耗数量/按定额计算的应消耗量×100%

第三节 汽车行车燃料消耗统计的原始资料


  汽车行车燃料消耗统计的原始资料为行车路单和燃料领发凭证。

第五章 轮胎使用情况统计


  轮胎使用情况统计的目的是:反映轮胎翻新、报废数量,检查轮胎里程定额的执行情况,研究改进轮胎使用、保养与修配工作,为提高轮胎翻新率和延长轮胎行驶里程提供资料。

第一节 轮胎使用情况的统计范围


  轮胎使用情况统计的范围是:公路运输企业的营运汽、挂车的轮胎。对购进的旧胎应另行统计。

第二节 轮胎使用情况的统计和计算


  报废轮胎数是指报告期实际报废的轮胎数。包括未经翻新报废的轮胎和经翻新报废的轮胎。其计算单位为:条。
  经翻新报废轮胎数是指在报告期内报废的轮胎中,属于经过翻新到报废的轮胎数。其轮胎数应按其翻新次数分组计算。
  未经翻新报废轮胎数是指在报告期内报废的轮胎中,属于未经过翻新到报废的轮胎数。
  轮胎翻新率是考虑经翻新报废轮胎数占全部报废轮胎数的比重。用以反映轮胎翻新的水平其计算公式为:
  轮胎翻新率=经翻新报废轮胎数/报废轮胎数×100%
  轮胎平均翻新次数是考核报废轮胎平均翻新次数的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轮胎平均翻新次数(次)=报废轮胎翻新胎次数/报废轮胎数
  报废轮胎翻新胎次数是指报告期内经翻新到报废的轮胎翻新总次数。一条轮胎翻新几次即为几个翻新胎次。其计算公式为:
  报废轮胎翻新胎次数=经一次翻新报废轮胎数+经两次翻新报废轮胎数×2+经三次翻新报废轮胎数×3……
  报废轮胎总行驶里程是指报废的轮胎,从新胎装用时起至报废时止的全部行驶里程的总和。经翻新报废的轮胎,包括翻新前和翻新后至报废时止的全部行驶里程。其计算单位为:胎公里。
  轮胎平均行驶里程是指报废轮胎平均每条轮胎行驶的里程数,即轮胎的平均使用寿命。其计算公式为:
  轮胎平均行驶里程(胎公里)=报废轮胎总行驶里程/报废轮胎条数
  计算轮胎平均行驶里程,除综合计算外,经翻新报废和未经翻新报废的轮胎,应分别计算。
  为反映不同厂牌、型号轮胎的使用情况应按轮胎主要厂牌、尺寸分组统计。

三节 轮胎使用情况统计的原始资料


  轮胎使用情况统计的原始资料为轮胎卡片。

第六章 汽、挂车保养和修理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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