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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解决滥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报告》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城乡建设
 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解决滥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报告》的通知
 (一九八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解决滥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报告》,已经中央书记处、国务院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中央书记处、国务院指出:近几年来,农村建房滥占耕地的情况十分严重,加上国家建设不可避免地每年都要占用一些土地,这就使得我国人口多、可耕地少的矛盾更为突出,这种情况如不给予高度重视,采取断然措施加以制止,必将产生严重后果。为此,中央书记处、国务院要求:
 (一)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房。从现在起,几年内,农村建房不准再占用耕地,只能在现有的宅基地空地内调剂解决。 要以村、 镇为单位,由县级有关部门派人协助,抓紧时间,在充分地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村、镇建设的全面规划,经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实行,以利于节约土地。
 (二)坚决刹住干部带头占地建房风。各地都要象北京、山西那样,立即对滥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一次检查,抓几件典型案件,严加处理,并在报刊上公布。
  今后在宣传报道农村改善居住条件时,应着重宣传和表彰规划合理、节约用地,又改善了居住条件的先进典型,而不要单纯宣扬农民富裕后盖房多、庭院宽敞等不利于节约土地的事例。
  请各省、 市、 自治区将检查滥占耕地建房情况于一九八三年三月底前报告中央书记处、国务院。

 附:
 
       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
         于切实解决滥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报告(摘要)
             (一九八二年十月八日)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 我们邀请有关部门, 就城乡滥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了研究,现将意见报告如下。
  近两年来,国家三令五申,严禁城乡滥占耕地建房。但是,滥占耕地建房的现象仍在继续发展。
  人民生活富裕了,要求改善居住条件,是可喜的现象。但是,必须考虑我国人口多、耕地少的现实,妥善地处理好生产和生活的关系,否则,后果是严重的。当前,除经国家批准的建设征地和建筑工程外,城乡滥占耕地建房,在很大程度上在于我们的党风还没有根本好转,有些共产党员和国家干部,某些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刮起滥占耕地的歪风中起了恶劣的带头作用。据山西统计,全省国家干部利用不正当手段建私房的有一万二千多人,而且其中三分之二以上发生在《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公布之后。北京市查清,自一九七九年以来,有九百多个单位非法占用耕地一万七千多亩,其中菜地近五千亩。农村基层干部和社队企业利用职权随意占地建房的更不计其数。为此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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