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制订计划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搞好综合平衡,使计划积极可靠,留有余地,防止和克服急于求成和消极保守的倾向。
各项地质任务的确定,一定要按照客观地质规律和地质工作规律办事,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不搞不能实现的大计划、高指标。
各项工作量指标,一定要符合地质需要,按设计要求办事,不能把手段当成目的,盲目安排工作量,更不能按现有施工力量和施工条件、生活条件的好坏安排工作量指标。
地质队伍的发展,一定要同地质任务相适应,注意专业、工种之间的配套和平衡,不能盲目追求职工总数的增长,造成比例失调。
科研、教育、工厂的发展,一定要瞻前顾后,使之与整个地质工作协调发展。一切基本建设,都要从我国的国情国力出发,立足于现有基础,避免重复建设和追求“大而全”、“小而全”。
在反对大计划、高指标的同时,必须防止另一种倾向,即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指标也不去争取,甚至为了多分成,有意压低国家计划任务,提高财力、物力指标等错误作法。当前调整时期,各级领导尤应注意这方面的问题, 把计划安排饱满
, 最大限度地节约资金,多做工作,多出成果。
(五) 制定计划必须十分讲求地质经济效果。
地质工作的经济效果,应当体现为以最少的劳动消耗(包括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最短的工作周期,取得最多最好的能为国家利用的地质成果。在这个总目标下,既要注意微观经济效果,更要讲求宏观经济效果。
提高地质工作的经济效果,主要取决于找矿效果如何,取决于找到的矿床技术经济价值如何,取决于用多少劳动消耗取得这些地质成果。因此,要提高地质工作的经济效果,必须合理部署地质工作,搞好选区选点,努力提高找矿效果。安排计划不能单看安排了多少项目,探求多少储量,更重要的要看矿床技术经济条件是否符合建设要求,是否经济合理。每一地质项目的上马、下马,每一项重大措施的采用,事先都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和技术经济论证, 认真听取群众意见, 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不能草率定案,以免造成失误。
提高地质工作的经济效果,必须认真贯彻勤俭建国,勤俭办企业、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加强各项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 加强经济核算, 建立和健全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正确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处理好生产和职工生活的关系,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努力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力求少花钱,多办事,克服“吃大锅饭”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
二、 计划的管理体制
(一) 地质部门的计划,按计划周期分,包括长期计划、中期计划、短期计划;按内容分, 包括地质工作计划(含科研工作计划)、 工业生产计划、人才培养和职工教育计划、基本建设计划、物资供应计划、劳动工资计划、财务收支计划;按管理体制分,包括国家计划和基层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