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设计预算的审查应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凡由大队审批地质设计的项目,其设计预算应由大队负责初审,报主管局复审;凡由主管局和部审批地质设计的项目,其设计预算应由主管局负责审查。
阶段设计预算经审定后,应随同地质设计一起批准下达。年度设计预算经局审定后,即作为确定计划的基础,一般不另审批下达。
十二、 设计预算经主管局审定后,由于增加新任务,或者地质情况发生变化引起工作量和费用有较大增减时,应编制补充设计,并相应修改设计预算和计划报主管局审查。
十三、 设计预算是地质队实行预算包干、节约分成的必要条件,没有设计预算,不能实行预算包干、 节约分成。 各地质队应在编制设计预算的基础上,编制全队的费用预算(计划),按年度费用预算进行包干,完成了全队的地质任务,并节约了地质勘探费,按上级规定办法同主管局进行节约分成。
十四、 考核每个地质工作项目的经济效果,应以上级审定的设计预算为依据;考核一个地质队的工作完成情况,仍应以年度地质工作计划为依据。为了便于考核每个地质工作项目的经济效果,会计、统计资料均应相应反映各个地质工作项目的费用支出情况。
十五、 本办法仅对设计预算制度作了若干原则规定,各省局、专业局、指挥部应根据本办法规定,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并注意不断总结经验,使这项制度更加完善,更适应地质工作的特点。
本办法所附设计预算表格,主要是根据编制阶段设计预算的需要考虑的,编制年度设计预算的项目,各省局、专业局、指挥部,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补充一些必要的核算表格和指标,但要防止过于繁琐。
××矿区××阶段地质工作设计预算
编制单位:_______局_______队 审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送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审批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主 编 单 位 负 责 人:(签章) 审 批 单 位 负 责 人:(签章)
技 术 负 责 人:(签章) 技 术 负 责 人:(签章)
计 财 科 长:(签章) 计 财 处 长:(签章)
设 计 预 算 总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