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坚定不移地加强司法作风和司法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切实增强广大法官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不断拓宽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努力使广大民事法官的为民意识更加牢固、便民措施更加完善、惠民效果更加显著。继续强化司法廉政建设,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加强对民事审判权的内部监督制约,严格执行
“五个严禁”的规定,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制度、回避制度和问责制度,努力实现司法公正、廉洁、为民。
针对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提出三点建议:一要加强对公民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的教育。鉴于当前民事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部分当事人依法维权意识强、履行义务意识弱,对胜诉的期望值过高、对败诉的承受力过低等特点,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让更多的群众了解、理解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增强诉讼权利与诉讼义务相统一的意识,尊重和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支持人民法院工作的良好氛围。二要加快
民事诉讼法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审判监督制度,确保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对下监督指导职能的充分发挥,构建有利于强化中级、基层人民法院自我纠错能力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民事简易程序,建立小额案件一裁终局的速裁制度,节省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民事诉讼证据制度,建立既尊重司法规律又符合中国国情的民事证据制度;加快民事强制执行法的立法工作,为彻底解决“执行难”提供制度支持。三要加大对民事审判工作的保障力度。对民事审判任务重的法院,特别是对西部边远地区、民族地区以及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要在编制、待遇、装备及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关心支持,保障民事审判工作健康发展。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事关社会矛盾化解,事关社会管理创新,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民事法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本次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始终不渝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