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关于加快商标注册管理与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
52.全面提高商标注册与管理信息化水平。采用计算机成熟主流技术,完善商标注册管理自动化系统,保障系统安全运行。建立适应商标行政管理工作发展需求的决策支持系统和信息统计系统。(商标局、商评委、信息中心)
53.建设全国商标监管信息发布交流平台。(商标局、商评委、信息中心)
54.进一步完善适合我国检索方式与检索习惯的商标检索系统,探索实现商标图形自动检索。(商标局、信息中心)
55.继续实施第三期自动化项目工程,进一步提高“无纸化办公”水平,完善商标注册电子申请技术,提高电子申请比例。(商标局、商评委、信息中心)
56.大力完善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在“网上查询、网上公告、网上申请、网上缴费”的基础上,全面提升“中国商标网”的窗口作用,健全注册信息和工作信息发布,为国内外公众提供更广泛的服务。(商标局、商评委、信息中心)
57.完善咨询服务应答机制。(商标局、商评委、办公厅)
58.支持和推动国家基础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构建。(商标局、商评委、信息中心)
59.建设完整、高质量的商标、地理标志等数据中心。指导和支持各地区、各有关行业建设符合自身需要的商标信息库。(商标局、商评委、信息中心)
60.建立商标史料馆。(商标局、商评委、办公厅、宣传中心)
61.提升商标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增强全社会对商标注册和保护工作的了解。按年度制定和发布《商标战略发展报告》,及时公布商标战略实施情况。(商标局、商评委、宣传中心)
62.建立健全商标执法机关和企业、社会公众之间畅通的沟通和交流渠道。(商标局、商评委、中华商标协会)
九、关于加大商标宣传教育力度
63.加强商标宣传,提高全社会商标意识,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建立政府主导、主管部门负责、新闻媒体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商标宣传工作体系。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生动活泼的商标宣传工作,大力弘扬以创新为荣、剽窃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假冒欺骗为耻的道德观念。(商标局、商评委、宣传中心、办公厅、法规司、中华商标协会)
64.积极倡导消费者树立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的意识。 (商标局、宣传中心、消保局)
65.加大商标普法教育力度。(法规司、商标局、商评委、宣传中心、中华商标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