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四批)(发布日期:2010年11月8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8日)废止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应对灾害性天气安全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上证会字〔2008〕5号 2008年1月29日)
各会员单位:
连日来,我国大部分地区出现入冬以来最大幅度持续强降温降雪天气,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与交通造成较大影响。根据中国证监会1月29日召开的视频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此次强降温降雪天气应对工作,保障证券市场安全运行,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会员要高度重视强降雪天气预防应对工作,层层落实防灾抗灾责任制,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保障证券市场正常交易秩序。
二、各会员要加强对自身的交易系统、通信系统以及电力系统的安全检查,增加人员进行巡视工作。
三、各会员要充分做好各项应急预案准备工作,应急措施要切实可行。
四、各会员在灾害天气期间,要进一步加强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
五、各会员因灾害天气出现任何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本所会员部。会员部各片区负责人联系方式见附件。
六、会员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与本所技术支持联系,联系电话:021-58651399。
七、收到本通知后,请及时将有关要求通知各公司所属证券营业部,尤其是受灾严重地区的营业网点。
附件:会员部各片区负责人联系方式
辖 区
| 联络电话
|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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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吉林、黑龙江地区会员
| 021-68811525
| 13361881291
|
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
宁夏、新疆、青海地区会员
| 021-68806148
| 13901821682
|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地区会员
| 021-68804871
| 13817527528
|
广东、广西、福建地区会员
| 021-68800062
| 13564753189
|
山东、安徽、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地区会员
| 021-68800040
| 13916236325
|
上海地区会员
| 021-68805896
| 13816887521
|
深圳、海南地区会员
| 021-68803715
| 13917156545
|
浙江、江苏地区会员
| 021-68800051
| 13621677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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