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法律信息 | 法律新闻 | 案例 | 精品文章 | 刑事法律 | 民事法律 | 经济法律 | 行政法律 | 诉讼法律 | 合  同 | 案例精选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法律常识 | 司考题库 | 
法律图书 | 诉讼指南 | 常用法规 | 法律实务 | 法律释义 | 法律问答 | 法规解读 | 裁判文书 | 宪法类 | 民商法类 | 行政法类 | 经济法类 | 刑法类 | 社会法类 | 案例趋势 |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南航权证到期前投资者风险教育工作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南航权证到期前投资者风险教育工作的通知
(上证会字〔2008〕35号 2008年5月26日)


各会员单位:

  2008年6月13日是南航JTP1认沽权证(交易代码:580989)的最后交易日,为进一步提示投资者权证交易风险,加强投资者权证交易行为管理,根据本所《会员客户证券交易行为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提醒投资者南航权证即将终止交易的通知》(上证权字[2008]8号),各会员单位应做好如下工作:

  1、对本公司范围内参与南航权证交易和持有南航权证客户进行全面排摸和梳理,并尽快逐一走访,向每一客户做好南航权证的风险揭示工作。同时,应对客户联系和风险揭示工作做好相应记录,存档备查。

  2、强化权证交易客户管理,结合南航权证交易情况,重点关注非正常交易客户的风险揭示工作,切实加强南航权证投资者教育工作,防范权证交易风险。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律信息 | 法律新闻 | 案例 | 精品文章 | 刑事法律 | 民事法律 | 经济法律 | 行政法律 | 诉讼法律 | 合同 | 案例精选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法律常识 | 
法律图书 | 诉讼指南 | 常用法规 | 法律实务 | 法律释义 | 法律问答 | 法规解读 | 裁判文书 | 宪法类 | 民商法类 | 行政法类 | 经济法类 | 刑法类 | 社会法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