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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安全生产的必须和禁令[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242件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8月11日,实施日期:2010年9月1日)废止

搞好安全生产的必须和禁令
(〔82〕化生字第842号 化学工业部)


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一、没有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况严格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
  三、未经清洗、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
  四、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格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一、严禁无证开车;无令开车。
  二、严禁酒后开车。
  三、严禁超速开车。
  四、严禁空档溜车。
  五、严禁设备带病行车。
  六、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七、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一、必须申请,并得到批准。
  二、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三、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四、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五、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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