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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航局关于颁发《航空运输票证款管理规定》的通知

  9.每个售票员、货运营业员向售票处、货运营业处的票证组或票证管理人员领取空白票证时,要认真清点并签字或盖本人印章。
  四、票证的填开与处理
  1.售票员、货运营业员与收款员不能兼职,并实行不定期轮换制。
  2.售票员、货运营业员在填开票证时,须做到:
  (1)票证一律使用汉字正楷字或英文大写填写。
  (2)填开票证时,按票证顺序号使用,不得跳号使用。
  (3)凭外航PTA填开的客票,应将PTA电报、会计联附在一起,一并送交会计部门。
  (4)以外航客票抵付或换开时,应将原外航客票号完整、准确地写在换开的客票上。
  (5)按双边国际特种票价和分摊协议填开客票时,要严格遵守条件、时间限期,防止我方损失。
  (6)遇有票价、运费错计错收时,不得在票证上涂改,一律按作废票处理,重新填开票证。
  (7)凡作废的票证,均应在票证的右上角处打孔,以示作废,并保证票证联数完整无缺。
  (8)售票员、货运营业员在受理退票、退货时,须查验旅客、货主本人身份证,如旅客、货主委托他人代办时。须查验被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人单位出具的证明信。
  (9)销售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将票证带离工作地点,不得把票证交由无关人员填开。
  3.收款员须做到:
  (1)在签收售票员、货运营业员填开的票证时,先复核运价类别、航程。如有差错及时处理。尔后根据票面上标明的币别,向旅客、货主唱收唱付。严防漏收外汇或错收票款、运费。
  (2)撕下票证的会计联除要签字外,并要按顺序号保管。
  (3)对以支票交付票款、运费的旅客、货主,要求其对支票审核,并在支票背面留下持支票人的单位、电话及姓名。填写支票时,大小写必须相符,以防退支造成经济损失。
  (4)国际客票在以人民币支付票款时,必须检验有效的外汇、购买机票、托运货物证明书(简称三联单)。三联单上必须填有航程、购票人姓名(或人数)。
  国内客票和货运单免收外汇者,必须在票证上注明并附有效证明。
  (5)每日下班前,要填制销售日报一式二份。票证会计联和销售日报、票款、运费,经审核无误后,一并送交会计室。
  (6)实收票款与运输票证上填写的金额不一致时,应单独填制销售日报。具体做法可参照民航局(88)511号文件办理。
  (7)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套换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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