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司法部关于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通知
(妇字[200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综治办、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综治办、司法局: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一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大力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服务“平安建设”大局,进一步落实国家“五五”普法规划,深化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强化维权服务,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司法部决定,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三八”妇女维权周为契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支持妇联等群众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妇联组织在更广阔的领域做好妇女维权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各地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妇女维权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优化妇女维权工作的社会环境。要以“三八”妇女维权周为契机,发挥媒体社会教育、文化传播、舆论导向的作用,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和道德教育。引导广大妇女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主动预防和减少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要积极宣传妇女维权战线的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全社会形成尊重和保护妇女的良好风尚。
二、以“亿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为主题,深入开展妇女法制宣传教育
“三八”妇女维权周期间,各地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推进以“亿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为主题的妇女法制宣传行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和发挥妇女群众的首创精神,进一步丰富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开办妇女普法讲堂,组织普法读书、竞赛、研讨、征文等活动。通过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领妇女群众参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要围绕宣传
宪法、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改善民生、保障妇女权利、促进家庭平安、社会和谐,重点宣传
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反家庭暴力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妇女群众的公民意识教育,培养她们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的法治理念,引导她们理性地对待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诉求,倡导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的社会氛围。各地要进一步推进“全国妇女法制宣传教育示范点”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对示范点工作的指导和检查,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局,为深化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