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征集全国棉花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函
(供销厅函科字[2008]1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筹建全国特殊膳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468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07]104号)精神,我社负责筹建“全国棉花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棉花协会棉花加工分会为秘书处承担单位。根据筹建工作有关要求,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全国棉花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 委员人选要求
(一)应为相关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检测与认证机构、行业协会、消费者等相关方面的专家;
(二)热爱标准化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专业人员;具备一定的文字编辑能力和外语水平;
(三)自愿遵守委员会章程,熟悉标准化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了解标准制定的有关规定;能按要求参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工作;
(四)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
二、申报要求
(一)填写《全国棉花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纸质材料,要求字迹清晰)。每份登记表须由推荐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照片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四张(照片不能有印章或污损),其中两张分别贴在两张表上。
(二)请于2008年4月1日前,将《全国棉花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和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身份证、学历、职称等复印件)寄送至中国棉花协会棉花加工分会,同时将《全国棉花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huchunlei6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