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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召开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培训工作座谈会的补充通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召开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培训工作座谈会的补充通知
(供销科教字[200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有关部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培训中心,有关职业技术院校:
  根据《关于召开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培训工作座谈会的通知》(供销厅科字〔2007〕83号)精神,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经研究,定于3月25日在广西南宁市召开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培训工作座谈会。
  一、会议内容
  (一)结合培训工作实际,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总社四届四次理事会议关于继续实施“人才培训工程”的工作部署,明确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系统培训工作思路及重点。
  (二)总结2007年各地培训工作情况,交流各地培训工作经验,研究和分析培训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落实2008年培训工作任务。
  (三)听取各地对总社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修改、补充全国供销合作社2008年培训工作要点。
  (四)讨论修改《关于加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培训工作的意见》。
  二、会议材料准备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在2007年培训工作中所做的主要工作、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2008年的培训计划;对总社开展培训工作的建议。
  (二)交流材料统一用A4规格纸打印,文头左上角标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培训工作座谈会交流材料”。
  (三)会议交流材料120份,自行带到会上,报到时交会务组。
  三、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分管主任、负责教育培训工作的处室负责人,总社有关部局、直属科研院所、培训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有关行业协会及重点企业分管培训工作的负责人,供销合作社系统部分重点职业技术院校负责人。
  四、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于2008年3月24日报到,3月25日-26日上午开会,会期一天半;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凤凰宾馆(广西自治区南宁市朝阳路63号)。
  五、会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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