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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千社千品”富农工程2008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二)大力开展标准化生产
  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的规模化、标准化生产。2008年总社将在全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中,选择一批作为国家和总社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各地也要建设一批省级示范基地。通过制定和实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规范生产过程,确保产品质量与安全;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认证和产地认定,对生产管理比较规范、质量保障体系比较完善的生产(养殖)基地和生产加工专业合作社,积极开展种养殖GAP认证、加工领域HACCP认证以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对鲜活农产品,要进行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逐步形成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为主体,有机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认证为补充的认证体系。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产品深加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2008年总社将选择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工项目给予扶持。

  (三)加大品牌化经营力度
  积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树立品牌意识,以品牌促进农产品经营,以品牌提高农业效益。尚未进行商标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采取独立注册、联合发展注册、依托龙头企业注册等多种形式,积极进行产品商标注册。要做好品牌、商标的培养、保护和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各类展会,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展示产品,提高品牌知名度,扩大社会影响。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推介力度,2008年总社将评选出一批“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社优质农产品品牌,各地供销合作社要积极做好推荐工作。

  (四)积极推进与“新网工程”对接
  各地要继续利用系统的网络优势,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加工企业、专业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等进行对接,开辟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进入“新网工程”的“绿色通道”,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增加农民收入。对纳入“千社千品”富农工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供销合作社的批发市场和连锁超市销售要免收入场费或管理费。对积极采购“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超市连锁企业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在申请“新网工程”项目资金时,优先推荐予以扶持。各地供销合作社要组织“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加区域性、全国性乃至国际性的产品展示会、经贸洽谈会等经销活动,提高产品社会知名度,扩大销售。

  (五)完善信息化服务平台
  完善“千社千品”富农工程网站,通过网站改版、充实内容、增强互动,提高其运行质量,将其打造成全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经验交流、信息发布和产品交易的平台。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的审核和上传效率,加大市场供求信息的采集和发布密度,加强网站安全防护,保障网站正常运行。各省级供销合作社要建立信息采集与报送制度,及时报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态势、产品供求、成功经验等信息,每月至少报送一次,确保网站信息源。条件成熟时,组织一次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网上产品交易会,对纳入“千社千品”富农工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有商标、有认证、有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积极向商家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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