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2008和2009年度科普大篷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增强基层的科普能力,中国科协继续为各地配发科普大篷车。为理顺科普大篷车配发工作程序,便于申请配车单位提前落实自筹经费,今后每年配发车辆的申报工作提前到上一年度完成。因此,2009年度科普大篷车的申报工作与2008年度同时进行,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将两个年度的申请一并报送。配车单位仍以西部地区地级市科协和尚未配发的省、直辖市科协为重点,兼顾以往科普大篷车运行绩效较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负责。
请各地按照《科普大篷车申报事项须知》的要求(附件1),结合本地区科普基础设施实际情况,组织做好科普大篷车的申报工作,并将申报材料及申请表于2008年3月31日前报至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单位: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科普活动处
联 系 人:王艳娜、陈阿南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 国宏大厦 C座 619室
邮政编码:100038
电 话:(010)63906629、63906628
传 真:(010)63906629
附件:1.科普大篷车申报事项须知
2.2008年科普大篷车申请配车单位表
3.2009年科普大篷车申请配车单位表
4.科普大篷车车型简介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科普大篷车申报事项须知
科普大篷车申报工作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出配车申请的单位应具有良好科普工作基础,能够落实科普大篷车采购的自筹资金以及每年所需的车辆运行经费(约20万元/年)。
二、科普大篷车的购车经费包括三部分:车辆购置费、车载设备和车载展品费用。中国科协拟按东部50%、中部80%、西部100%的比例对车辆购置费部分给予补助,余下的车辆购置费以及车载设备和车载展品费用由申请配车单位自筹经费解决。(可参考2007年政府采购中标价格:Ⅰ型车总价格约64.9万元,其中车辆购置费约44.7万元,车载设备价格约3.5万元,车载展品价格约16.7万元。Ⅱ型车总价格约51.2万元,其中车辆购置费约37.2万元,车载设备价格约3.3万元,车载展品价格约10.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