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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科学技术普及部关于组织开展县级科协科普工作测评的通知

  说明:
  1.指标最高分值合计为100分。
  2.除少数有特别说明的指标外,数据资料所属时间均为2008年。
  指标说明:
  1.科技人员数量:科技人员指已取得科学技术职称,或大学、中专的理、工、农、医科系毕业,以及国民经济各部门从工作实践中提拔,从事理、工、农、医等自然科学技术的研究、教学、生产的专业人员和在机关、企业、事业中从事科学技术业务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以科技部统计年鉴或科技统计年鉴数据为准填报。
  2.科普人员数量:科普人员可以分为科普专职人员和科普兼职人员。科普专职人员是从事科普工作时间占其全部工作时间60%及以上的人员,包括各级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的科普管理工作者,科研院所和大中专院校中从事专业科普研究和创作的人员,专职科普作家,中小学专职科技辅导员,各类科普场馆的相关工作人员,科普类图书、期刊、报刊科技(普)专栏版的编辑,电台、电视台科普频道、栏目的编导和科普网站信息加工人员等。科普兼职人员在非职业范围内从事科普工作,工作时间不能满足科普专职人员的要求,主要包括进行科普(技)讲座等科普活动的科技人员、中小学兼职科技辅导员、参与科普活动的志愿者和科技馆(站)的志愿者等。科技部于2007年开展了第二次全国科普工作统计,形成全国科普工作统计数据库。以科技部2007年第二次全国科普工作统计数据为准填报。

  附件2
  2008年度 ××省  县级科协科普工作绩效
  测评计分表 (样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1

测评指标

测评标准

分值

得分

1.

1-1 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发有关科普政策性文件

0个

0

 

1个以上

6

 

1-2 县委、政府政策性文件(包括对乡镇进行考核)中对科普工作任务、指标等进行了设定

0

 

4

 

1-3 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对科普工作进行批示

0

 

3

 

2.

2-1 建立科普工作协调领导机制并按制度开展活动

0

 

4

 

2-2 新增基层科普组织(含农技协、学会、乡镇科普协会、企业科普协会等)

1-5个

1

 

6-10个

2

 

11个以上

3

 

2-3 新增科普志愿者(登记在册)比例

<5%

1

 

5%-10%(不含10%)

2

 

≥10%

3

 

 

3.

使

 

 

 

 

 

 

 

 

 

 

 

 

 

 

 

 

 

3.

使

 

 

 

 

 

 

 

 

 

 

 

 

 

 

 

3-1-1 县级财政投入科普专项的人均实际使用经费(人均GDP<1万元)

<0.1元

1

 

0.1-0.2元

(不含0.2元)

2

 

0.2-0.3元(不含0.3元)

4

 

≥0.3元

6

 

3-1-2 县级财政投入科普专项的人均实际使用经费(人均GDP 1-3万元,不含3万元,下同)

<0.15元

1

 

0.15-0.3元(不含0.3元)

2

 

3-1-2 县级财政投入科普专项的人均实际使用经费(人均GDP 1-3万元,不含3万元,下同)

0.3-0.8元(不含0.8元)

4

 

≥0.8元

6

 

3-1-3 县级财政投入科普专项的人均实际使用经费(人均GDP 3-7万元)

<0.25元

1

 

0.25-0.5元(不含0.5元)

2

 

0.5-1.0元(不含1.0元)

4

 

≥1.0元以上

6

 

3-1-4 县级财政投入科普专项的人均实际使用经费(人均GDP≥7万元)

<0.8元

1

 

0.8-1.5元(不含1.5元)

2

 

1.5-3元(不含3元)

4

 

≥3元

6

 

3-2 上级科协科普项目补助经费

0

0

 

<1万元

1

 

1-3万元(不含3万元)

2

 

3-5万元(不含5万元)

3

 

≥5万元

4

 

3-3 县级财政投入科普专项经费比上年增长

≤0

0

 

0.1%-10% (不含10%)

2

 

11%-20% (不含20%)

3

 

≥21%

4

 

3-4 吸纳社会资金投入科普事业

0

0

 

<5万元

2

 

5-10万元(不含10万元)

4

 

≥10万元

6

 

3-5 财政支出中科普专项经费比重

<0.1%

1

 

≥0.1%

3

 

 

 

 

 

 

 

 

 

 

4.

 

 

 

 

 

 

 

 

4-1 新增科普画廊(宣传栏)建筑长度

30-80延米

1

 

81-150延米

2

 

151延米以上

4

 

4-2 县级科协配备科普工作、宣传专用车并能正常运转

0

 

4

 

4-3 县科协新增科普工作设备价值(不含科普工作、宣传专用车)

0

0

 

<0.5万元

1

 

0.5-2万元(不含2万元)

2

 

≥2万元

3

 

4-4 新增地、市以上科普教育、示范基地

0

 

4

 

4-5 新增地、市以上科普示范乡镇

0

 

1-2个

2

 

3个以上

4

 

4-6 新增科普(科技)示范户(家庭)

10-30户

1

 

31-50户

2

 

51户以上

3

 

4-7 新增科普活动站(室)

10-30个

1

 

31个以上

3

 

 

 

5.

 

 

 

 

5-1 全国科普日、科技周期间组织全县性科普活动

0

 

4

 

5-2 县科协主办科普讲座(报告)场次

1-5次

2

 

6次以上

4

 

5-3 在固定场所组织两天以上科普展览(常设展览全年计为一次;临时及巡回展览每个专题统计为一次)

1次

2

 

2次以上

4

 

5-4 组织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包括针对青少年的科技竞赛、科技冬夏令营、其他主题科技活动)

1-3次

1

 

4次以上

3

 

5-5 组织科技下乡(进社区)活动

1-6次

2

 

7-12次

4

 

13次以上

6

 

6.

6-1 开设科普大篷车等电视科普专栏节目

0

 

3

 

6-2 开设广播科普专栏节目

0

 

3

 

6-3 科普画廊(宣传栏)平均更新次数(即:展览总长度/建筑总长度)

100%的画廊4个月更新

1

 

100%的画廊2个月更新

2

 

100%的画廊1个月更新

3

 

 7.

 

7-1 牵头组织多个部门及机构共同开展大型科普活动

1次

3

 

2次以上

6

 

7-2 参与其他部门及机构的大型科普活动组织工作

1次

2

 

2次

4

 

3次以上

6

 

7-3 自行编发科普资料

<1万份(册)

2

 

≥1万份(册)

4

 

7-4 县科协与其他部门交流交换科普资料单位数

1-5个以下

1

 

6-10个

2

 

11个以上

3

 

 

 

8.

 

8-1 承办上级组织的大型科普活动

0

 

5

 

8-2 县科协在政府年度综合考评中获先进(优秀)单位

0

 

5

 

8-3 获地、市以上先进集体(个人)荣誉称号

0

 

4

 

8-4 经县级科协组织推荐获得省级部门以上科技工作方面奖励

0

 

4

 

8-5 承担创新性科普活动试点并在省级科协交流推广经验

0

 

4

 

合  计

160

 

 

 

 

 

地(市)级科协对上述填报数据的认可程度(%)

满分为100%

 

省级科协对上述填报数据的认可程度(%)

满分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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