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拟指定实验室的业务领域、地域及数量表
指定序号
| 业务领域
| 拟指定实验室所在的地域(拟指定业务地域)
| 拟指定实验室数量及要求
|
实施规则号
| 产品名称
|
1
| CNCA-01C-010
|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 全国(全国)
| 1家
|
2
| CNCA-07C-31
| 移动用户终端
| 全国(国内外)
| 2家
|
备注:实验室应能完成所申请产品对应CCC实施规则中规定标准/技术规范的全部检测项目,不得缺项或分包;检测能力缺项或需分包的不得申请.
附件2:
申请成为强制性产品指定认证机构、检查机构与实验室的申请书
申 请 书
(2010版)
申请机构:
(法定名称)
申请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说 明
1. 本申请书适用于认证/检测/检查机构申请承担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指定。
2. 本申请书中带有□的条款为可选项,请在适用的□中打√。
3. 本申请书所有填报项目(含表格)页面不足时,可另附页。
4. 本申请书用电脑打印,清晰、准确。
5. 本表填好后,请按时将软硬拷贝件按以下地址寄至:
地址:北京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监管部
邮编:100088
1.申请机构
法定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E-mail:
机构官方网址:
2.申请类别:
□认证机构指定 □检测机构指定□检查机构指定
□初次指定 □再次指定 □扩大指定范围
3.提供的资料
3.1 本机构简介
3.2 本机构章程
3.3 本机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具体到业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