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合同自借款人、抵押人签字,贷款人(抵押权人)、保证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要求进行公证,则在完成前款所述手续后,于公证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借款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包括单位电话、住所电话和移动电话)以及工作单位、单位地址、住所地址如有变动,应于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贷款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如有变动,应采用在贷款人网站上公告方式通知其他各方。
二、
四、
第十五条 附则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一式五份,其中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国管中心各执一份,用于抵押登记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关各方签字(盖章)
借款人、抵押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保证人
(夫妻双方签字) (公章) (公章)
有权签字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办人见证:(签章)
年 月 日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房产抵押)
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发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
合同编号:
第一条 本合同有关当事人及贷款基本信息
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明编号:
住 所:
邮 编:
手 机:
电 话:
贷款人(抵押权人):
有权签字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表一: 住房公积金贷款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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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金额 ┃大写: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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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利率 ┃ %(年利率) ┃ ‰(月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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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期限 ┃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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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款期数 ┃ 次,还款期内每月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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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款方式 ┃ ┃
┣━━━━━━━━╋━━━━━━━━━━━━━━━━━┫
┃ 月最低还款额 ┃大写: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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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资金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划付到以下账户:户名: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账号:________,即为借款人收取了贷款。
表二:住房公积金贷款购置及抵押房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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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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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房合同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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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权证及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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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建筑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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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房单位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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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款单位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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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行及账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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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总价款 ┃大写: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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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价值 ┃大写: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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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额度 ┃大写: 小写:¥ ┃
┣━━━━━━━━━╋━━━━━━━━━━┫
┃ 抵押登记时间 ┃ ┃
┗━━━━━━━━━┻━━━━━━━━━━┛
此处签章为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第一页和第二页内容的认可和确认。
借款人、抵押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