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同意湖南省《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建标标备便[2008]12号)
湖南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湖南省地方标准〈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申请备案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第4.1.6(3)、5.0.7条(款)作为强制性条文;建议第4.1.3(4)条(款)单独列为一条作为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见附件);建议第4.1.4、4.1.5条修改后作为强制性条文;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备案号为J11136-2008。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OO八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湖南省地方标准《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设施建设标准》
强制性条文
4.1.3 建议将第4款列为单独一条
4.1.3 小区设备间应采用联合接地方式,接地线应采用截面积大于35mm
2的多股铜线,小区设备间应预留等电位接地端子箱(排),所有设备应进行等电位连接与接地保护。
4.1.4 建议修改为
4.1.4 防雷措施
1 小区设备间的所有电源系统应按现行行业标准《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YD 5098的有关要求,安装防雷保护装置。
2 进出小区设备间的各类缆线应按现行行业标准《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YD 5098的有关要求,安装防雷保护装置。各类缆线应埋地引入,避免架空方式引入。具有金属护套的缆线引入时,应将金属护套接地。无金属外护套的缆线宜穿钢管埋地引入,钢管两端做好接地处理。引入缆线的金属外护层应在进线室或总配线架下做接地处理。
4.1.5 建议修改为:
4.1.5 消防要求
小区设备间应执行现行行业标准《邮电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YD 5002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4.1.6 其它要求
3小区设备间地面承重能力应不低于6kN/㎡。
5.0.7 地下通信管道与其他管线及建筑物最小净距应符合表5.0.7-1的规定,最小埋深应符合表5.0.7-2的规定。
表5.0.7-1 地下通信管道与其他管线及建筑物最小净距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