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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国家物价局等部门关于逐步放开小商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的报告的通知

国家物价局、轻工业部、商业部
 关于逐步放开小商品价格,
 实行市场调节的报告
 (一九八二年九月四日,一九八二年九月十六日国务院批转)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小商品价格要根据国家的经济状况逐步放开,价格不由国家统一规定,实行市场调节的指示,最近我们召开了十二个省、市小商品价格座谈会。大家认为,今年二月九日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关于抓好小商品、中小农具生产和供应的意见的通知》,对搞好小商品生产供应所需要采取的各项政策措施,己经作了比较全面的规定。当前的问题是,要进一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这些规定,并且逐步把价格放开。这次座谈会,着重研究了三类工业品中的小商品价格逐步放开的具体实施办法,现将意见报告如下:
 一、 三类工业品中的小商品,品种繁多,规格复杂,经常翻新,生产比较分散,供求变化较快,需要有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形式和多条流通渠道,进行生产和组织流通。因此,小商品的价格,应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实行市场调节,企业定价。其中,商业选购的小商品,由工商企业协商定价;工业自销为主的小商品,由工业定价。这是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企业定价要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企业定价,既不同于由国家统一定价,也不同于集市贸易的自由价格,是在国家政策和计划指导下的比较灵活的价格。工商企业协商定价的形式可以灵活多样,例如可以由工厂、总厂、工业公司分别同商业的采购供应企业或零售商店协商定价。
  三类工业品中的小商品销售额, 在全国来说, 约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百分之五、六,或者略多一些。对这一部分商品实行市场调节,企业定价,同我国实行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经济管理体制的总原则是一致的。
 二、 对三类工业品中的小商品实行市场调节,企业定价,要根据物价政策,按照成本和供求变化,有涨有落,灵活掌握,适时调整。
  小商品的出厂价格,在正常生产、合理经营的情况下,应该使企业有合理利润。其利润率同大商品相比,一般可以放宽一些,高一些,以调动企业生产小商品的积极性。使市场需要的小商品,不至于因为价格偏低而转产停产,断档脱销。对优质产品和传统产品,要真正实行优价,给予较高价格,以鼓励企业优选原料、精细加工,保证产品质量,保持产品风格。对于品种、花色经常翻新的小商品,凡是群众欢迎、市场畅销的新品种、新花色,上市初期的价格可以高一些,以促进多产多销。随着生产成本的下降和供求缓和,有条件的可以逐步降价。花色式样过时的,要及时降价削价,促使企业转产适销产品。某些适应特殊需要、销售面窄的小商品,为了保留品种,工业利润 、商业差价都可以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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