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公布淘汰127种药品的通知
(一九八二年九月四日)
根据国务院 〔1979〕144 号文件中关于对疗效不确或因其他原因不宜使用的药品要予以淘汰的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组织有关部门和医疗单位,在总结临床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疗效不确或毒副反应大不宜继续使用需要淘的品种,经医药专家严肃认真反复讨论,决定如下药品品种予以淘汰,现予公布。即日起,一律停止生产。对现存产品的处理:一、其中青霉素油剂、灰黄霉素癣药水、复方胆硷片剂、胶囊、注射剂、肝健灵片剂、维生素U片剂、针剂、维丙葡萄糖针剂、维生素B1 C片剂、三合维生素片剂、肝注射液、肝B1 2 针剂、片剂、复方肝片、肝磷酯片、肝维隆及复方肝维隆制剂、 复方肝精片、 肝平及复方肝平片二十一个品种于198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二、以上二十一个品种之外的其他品种文到之日一律停止使用。
对药品进行疗效评价是发展医药生产, 提高医疗水平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的一项重要措施,请各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在临床用药中注意对药品的疗效与毒副作用的观察,对于疗郊好、毒副作用小的品种及时提请医药生产部门发展生产;对于疗效不确或毒副作用大不宜继续使用的品种要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反映 , 以便进一步做好药品疗效的评价工作。
附:淘汰127种药品名单
附: 淘汰药品①127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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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杨酸钠针剂 |21.山道年片剂
2.非那西汀片剂 |22.山道年酚酞片剂
3.氨基比林针剂 |23.山道年甘汞片剂
4.氨基比林片剂 |24.灭虫宁片剂
5.安替比林片剂 |25.驱虫净片剂
6.辛可芬片剂 |26.己烷雷锁辛片(胶囊)
7.辛可芬片剂 |27.四氯乙烯胶丸
8.复方氨基比林(含乌拉旦)针剂 |28.阿的平片剂
9.复方氨基比林剂(凡拉蒙) |29.环氯胍片剂
10.复方安乃近片剂 |30.青霉素片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