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要加强对定额的检查和考核,建立健全相应的考核制度。考核各队设计预算和计划完成情况时,应以主管局批准的设计预算和计划为依据; 考核各队定额完成情况时,应统一按地区定额进行考核。对于既完成了设计预算和计划,又完成了地区定额的单位,在节约分成和奖金分配比例上,应适当高一些;对只完成了设计预算和计划,没有完成地区定额的单位,节约分成和奖金比例,应比前者低一些;对没完成设计预算和计划,也没完成地区定额的单位,则既不能搞节约分成,也不能核给奖金。大队对所属基层班组,也应既考核作业计划,又按经局审定的大队定额进行考核,并按计划和定额完成情况,确定不同的奖金额度。
(十九)各项原始计录,是整个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定额工作的基础。要建立与定额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的整理、填报与积累制度,并把它作为定额检查与考核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经常检查与考核。如地质填图,应建立野外工作日志和月、季进度报表制度;钻探应建立班报表的定期检查、整理制度,以及岩石可钻性标本的采集制度;等等。
(二十)岩石定名、定级,对于钻探、坑探等主要工程的生产与定额的完成,关系很大。基层单位应建立由地质技术负责人、探矿工程技术负责人、定额专业人员和有关领导参加的岩石定级小组,负责仲裁岩石定名、定级中的分歧。为了统一岩石定级,首先应由地质编录员统一定名和描述,然后由地质人员根据岩石定名和描述,按照统一的岩石分级表并参考其实钻小时效率,统一归级,不得任意抬高或压低等级。
为了保证岩石定级统一和准确,岩石定级小组还应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
六、定 额 的 修 订
(二十一)定额经批准执行后,应保持相对稳定。但经过考核,定额已经失去平均先进水平时,则必须进行修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进行修订:
⒈ 主要设备更新换代,生产自动化程度普遍提高;
⒉ 劳动组织的改革引起定员的变化;
⒊ 生产工艺和方法的重大革新,新方法、新工艺的广泛采用;
⒋ 原材料的重大革新,新材料或代用材料的广泛使用。
修订定额时,应按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进行审批。
七、定额机构和人员
(二十二)根据定额分级管理的原则,部、局两级设立定额管理机构,野外大队一级配备专职定额人员,分队、作业班组配备专职或兼职定额人员。各级定额机构不论组织形式如何,定额工作在业务上均应受同级计划部门领导。
(二十三)各级定额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