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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制卷烟生产和调整部分不合理品种比价问题的报告

轻工业部、商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
 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控制卷烟生产和
 调整部分不合理品种比价问题的报告
 (一九八二年六月二日,一九八二年六月十九日国务院批转)


  去年十一月国务院决定提高部分卷烟价格以来,全国卷烟市场形势总的来看是好的。执行的结果,基本上达到了改善市场供应、增加财政收入的预期目的。现在,少数名牌烟仍然敞不开,一般甲、乙级烟市场上可以摆住,部分新牌子的甲、乙级烟和过滤嘴烟滞销积压。造成部分卷烟积压的原因是:(一)生产计划失去控制,盲目增产。今年国家计划生产卷烟一千六百一十万箱,各地已安排一千九百万箱。一至四月份,生产六百三十万箱,销售五百六十九万箱;四月末库存达到二百八十二万箱,比去年同期增加一百一十万箱。(二)一些新牌子的甲、乙级烟和带嘴烟品质比价不合理,质次价高。(三)流通渠道比较乱,计划内烟厂有部分自销,计划外烟厂竞销,销售部门自由采购,冲击国家计划。卷烟专用设备和盘纸等主要材料缺乏统一管理,也为地方超计划增产和盲目发展计划外烟厂提供了条件。
  卷烟属于特种消费品,不能无节制地扩大生产,也不能实行薄利多销、低价鼓励消费的政策。对于当前卷烟产销和价格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加以解决。现将我们的意见报告如下:
 一、卷烟是国家统一管理的产品,已经决定实行专营,各地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生产计划。今年的生产,凡超过国家计划的,都要减下来;继续超国家计划安排生产,造成积压和经济损失,由批准者承担责任。
 二、对计划外烟厂,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发[1982]74号文件规定,进行关、停、并、转。这些烟厂已经生产的卷烟,要在省、市、自治区生产计划中扣除。各地拟保留的计划外烟厂名单,要于七月十日以前,报送中国烟草总公司和轻工业部审查批准。
 三、生产卷烟的专用设备和盘纸等材料,由中国烟草总公司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定点生产,统一分配。非定点厂不准生产,生产了的不予分配,也不准自行出售。任何地区和部门,都不准以卷烟设备和卷烟盘纸进行以物易物,各卷烟厂不得自由进货。
  各地用自有外汇进口卷烟、烟叶、卷烟设备和配套材料,对外进行卷烟生产合作,都由中国烟草总公司统一管理。 未经统一安排的, 一律不准进口或对外谈判,财政不给投资,银行不给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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