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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失效]

  (二十一) 改善农业科学研究工作和技术指导工作
  根据需要和可能条件,建立和改进农业科学研究工作和技术指导工作的机构,例如农业科学院,区域性的和专业性的农业科学研究所,省的农业试验站,县的示范繁殖农场和农业技术服务站等,使农业科学研究工作更好地为发展农业生产服务。
  农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指导,必须同农民群众的生产实践密切地结合起来。必须总结当地农民特别是老农的增产经验,学习其他地方农业生产上的好经验。县的农业技术服务站的工作人员,都应当分别选择重点的农场和农业合作社作为工作的基地,参加农业生产。
  从一九五六年开始,在十二年内,要从具有相当生产经验和一定文化程度的农民中间,为农业合作社培养初级的和中级的技术人才,以适应合作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十二) 加强气象水文工作
  从一九五六年起,在十二年内,基本上建成气象台站网和水文观测站网。加强天气预报,特别是危险天气预报的工作。建立农业气象预报的工作。各地应当注意收听关于气象的广播,以便预防水、旱、风、冻等自然灾害。
  (二十三) 勤俭办社,勤俭持家
  一切农业合作社都必须实行勤俭办社的原则。勤,就是要发动社员勤劳生产,在可能和必要条件下积极地扩大生产范围,发展多种经济,进行细致工作。俭,就是要厉行节约,降低生产成本,反对铺张浪费。合作社的各种基本建设,都应当尽量利用合作社本身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应当教育农民勤俭持家,长远打算,有计划地安排各项家务开支。农村中的妇女团体,应当把教育妇女勤俭持家,作好家务劳动,当作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注意介绍农家精打细算、省吃俭用、增加积蓄和积累的模范事例。不作长远打算、不注意家庭积累、随时吃光用光的思想,是错误的。农村中的红白喜事、人情应酬,应当一切从简,改变原来不合理的风俗习惯。
  (二十四) 提高农业合作社的劳动力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发展多种经济
  为了充分发展农业和林、牧、渔等副业以及农村手工业,努力扩大生产门路,增加社会财富和农村人民的收入,农业合作社应当提高劳动力的利用率。北方要设法增加冬季生产。同时,还应当积极改进生产技术,改善劳动组织和劳动管理,不断地提高社员的劳动生产率。
  从一九五六年开始,在七年内,要求做到农村中的每一个男子全劳动力每年至少做二百五十天左右的工作。根据妇女的特点,合理地安排和组织妇女劳动力。妇女除了从事家务劳动的时间以外,在七年内,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要求做到每一个农村女子全劳动力每年参加农业和副业(包括家庭副业)生产劳动的时间不少于八十天到一百八十天。此外,对于农村中一切具有半劳动力的人们,或者能够从事轻微劳动的人们,合作社应当作好适当的安排,要求他们积极地分别参加适合自己能力的劳动。
  (二十五) 储备粮食
  要求一切农业合作社,除了主要是经营山林或者经营经济作物的缺粮社以外, 从一九五六年起,在十二年内,按照自己的情况,定出具体计划,加上社员家庭的粮食储备,分别储积足够三个月、半年、一年或者一年半食用的余粮,以备紧急时候的需要。在丰歉经常不定和交通不便的地区,特别要注意以丰补歉,积谷防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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