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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印度尼西亚艺术团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印度尼西亚艺术团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1319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9]100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文大演出中心邀请印度尼西亚艺术团一行55人,于2009年7月24日到上海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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