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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管理办法》的通知(2009修订)


  11.工作时间不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电话或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等,手机调至无声状态。

  12.办公用品、文件资料摆放整齐,桌面整洁;工作时间不大声喧哗,不吃零食;不在大厅吸烟,午餐不饮酒。

  四、受理规范

  13.收到申请材料后,按照《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工作规则》有关要求,及时进行形式审查,并在规定时限内作出相应处理。每天下班前,认真检查核实当天预警待办件办理情况,做到按时办结。

  14.收到司局暂停审批计时通知,及时报告综合办管理人员后再行操作。

  15.修改或删除已录入信息时,填写《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删除修改记录单》,交综合办管理人员批准后操作。

  16.法定收费行政许可项目,由业务窗口开具收费单,收费窗口统一收取,做到日清月结。

  17.严格遵守办公厅各项廉洁规定和大厅廉政制度“五不准”要求,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18.严格遵守保密工作制度,保守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向申请人透露承办司局内部信息。

  五、回复规范

  19.承办司局将审批结果送交大厅后,及时进行办结材料检查和系统办结处理。

  20.在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受理时约定的方式将审批结果回复申请人。

  附件3: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工作人员的管理,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大厅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履行职责情况,进一步推动服务窗口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根据《农业部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规定》,结合综合办公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工作人员,不包括综合办正式在编人员。

  第三条 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独立考核,不再参加派出单位年度考核。

  第四条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与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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