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757号)
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购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义务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豁免你公司因国有资产变更而增持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6,754,716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该公司129,761,668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47.81%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