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就业服务人员情况台账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为全面了解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队伍建设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规划,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残疾人职业评定、职业咨询、职业培训与职业指导的科学工作体系,努力实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和专业化服务,促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同意,自2009年起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就业服务人员情况统计纳入残疾人事业基层业务统计台账。各级残联要按照《
关于做好2009年度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残联厅[2009]117号)的要求,将此项工作纳入2009年度统计任务统一部署,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做好本级数据收集和软件填报工作,并配合本级残联统计主管部门做好下级数据的汇总和审核。
附件: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就业服务人员情况登记表
中国残联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就业服务人员情况登记表
表 号:残统台就02表
制表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备案机关:国家统计局
备案文号:国统办函[2009]123号
有效期至:2012年9月
指标
名称
| 机构
级别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文化
程度
| 学历
| 专业
| 政治面貌
| 残疾类别
| 所属
编制
| 所在
部门
| 所在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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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代码
| JGJB
| XM
| XB
| CSRQ
| WHCD
| XL
| ZY
| ZZMM
| CJLB
| SSBZ
| XZBM
| SZ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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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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