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国家版权局关于授予中国移动等166家企业全国软件正版化工作示范单位的决定
(国权联[2007]3号)
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部署,2006年4月,
国家版权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央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全面规划、精心部署、分步推进、狠抓落实,积极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涌现出了一批使用正版软件的先进企业。为发挥使用正版软件先进企业的示范作用,全面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经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授予中国移动等166家企业全国软件正版化工作示范单位。
希望获得示范单位称号的企业再接再厉,继续努力,巩固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为推动软件正版化工作做出新的贡献。希望各有关企业认真贯彻《实施方案》,以全国软件正版化工作示范单位为榜样,增强市场主体的法制意识,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诚信经营,抵制盗版软件,依法使用正版软件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全国软件正版化工作示范单位”名单
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
国家版权局(代章)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七日
2007年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示范单位名单
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2、 中海石油基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4、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5、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6、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7、 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8、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
9、 中丝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10、 中国丝绸服装进出口公司
1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 国家开发银行
14、 中国进出口银行
15、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16、 交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