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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安徽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安徽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农办医〔2009〕46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安徽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皖农计〔2008〕336号)和《关于请求批复安徽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皖农计〔2009〕14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新区。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疫情信息楼3889平方米,疫情检测实验楼5107平方米。购置仪器设备164台(套)(详见附件1、2)。
  三、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为4217.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2925.71万元,仪器设备购置661.7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29.10万元,预备费200.49万元(详见附件1、2)。中央预算内资金2510万元,地方配套1707万元。
  四、有关要求
  (一)疫情检测实验楼门厅面积过大、办公室较多、消防值班室面积过大、各房间安排不紧凑,应合理安排实验楼布局。
  (二)动物笼架及动物隔离器不应布置在动物解剖室。
  (三)灭菌消毒室内未涉及两个不同洁净级别区域使用灭菌器,不必要布置双扉高压灭菌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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