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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要将本地区评选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工作计划以及联系人姓名等材料于8月30日前报国家文物局人事司。

  (二)认真做好推荐材料的报送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评选推荐工作,请于9月31日前完成,并将有关电子、文字材料报送国家文物局人事司。各地上报的材料包括:

  1.《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申报审批表》(见附件2)和先进事迹材料各一式三份(先进事迹材料必须内容真实,不少于3000字,打印清楚)。

  2.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一份在表彰大会上介绍的经验交流材料。经验材料的内容应该符合实际,生动具体,有借鉴作用,有说服力。

  3.材料报送地址:

  电子邮箱:renshichu@sach.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电话:010-59881540;传真010-59881541。

  五、表彰奖励

  文化部、国家文物局适时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得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荣誉称号的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特此通知。

  附件:1. 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 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申报审批表

文 化 部
国家文物局
二○○九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1:
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单霁翔 国家文物局局长
  副组长:张 柏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
      董保华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
      童明康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
      高树勋 文化部人事司司长
  成 员:刘曙光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外事联络司)主任
      王 军 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司长
      叶 春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
      关 强 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司长
      宋新潮 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科技司)司长
      侯菊坤 国家文物局人事司司长兼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
      黄 元 国家文物局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主 任:侯菊坤(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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