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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和《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


  单位:兆瓦时(MWh);元/千瓦时

月份

月度小计

电量

电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年度

小计

 



  附件二:
  直接交易电量计量关口表位置

  表1、直接交易下网电量计量关口表(用户侧)位置

序号

变电站(所)名称

线路名称

电压等级

(kV)

开关编号

1

 

 

 

 

2

 

 

 

 

....

 

 

 

 



  表2、直接交易上网电量计量关口表(电厂侧)位置

序号

电厂(站)名称

线路名称

电压等级

(kV)

开关编号

1

 

 

 

 

2

 

 

 

 

....

 

 

 

 



  [1] 在正式合同文本中,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等均应为确定值,以免由此产生争议。

  [2] 《示范文本》中符号“ / ”表示其左右波浪线上的内容供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3] 此处列举了一些典型的不可抗力,双方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适用。

  [4] 《示范文本》中符号“[  ]”表示其后的条款为选择条款,由双方在方括号中打“√”选择。

  [5] 仅可择一。

  [6] 此为送达方式举例。也可采取双方协商确定的更为便捷有效的方式送达。

  [7] 此为确认方式举例。也可采取双方协商确定的更为便捷有效的确认方式。

  [8] 如本条生效,则删除第8.3条。

  [9] 因技术原因,乙方参与直接交易机组无法完成本合同电量,由直接交易机组同厂内的其他机组代为完成,不视为转让合同电量。

  [10] 仅可择一。

  [11] 如采用5.1.2条供电方式,则删除本条。

  [12] 实际签订合同时,附件应完整、准确、清楚、不得省略。

  [13] 指大用户与发电企业各自所在地电力监管机构。

  GF-2009-0514

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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