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营饮食服务企业管理条例

  采取以师带徒的方式,要订立师徒合同,允许师傅挑选徒弟,包教包学。对有培养前途的职工,要有计划地选送有关专业学校进行深造。
 第五十三条 根据《商业企业职工业务技术等级标准》、《商业企业专门人材技术职称业务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每年进行一次技术考核, 并将考核成绩列入职工的技术档案,作为升级调资和授予技术职称的一个依据。新职工根据劳动部门规定的工作年限,经过考核后转正、定级。但对表现不好的,也可以延期转正、定级。
 第五十四条 技术人员要力求稳定,不要随意调动。对已达退休年龄而身体健壮的一级以上的厨师、摄影师和各种技师,确因生产需要,在本人自愿的情况下,经过当地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期退休,做好技术转移;对已办退休的上述人员,也可采取适当措施,使他们的精湛技艺能够传授下来。

第十二章 工 资 福 利

 第五十五条 根据饮食服务行业的生产劳动和经营特点,应当推行固定工资加提成工资制度,以更好地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充分发挥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经济效果。
 第五十六条 实行固定工资加提成工资制的企业,其固定工资部分,原则上按本企业职工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到百分之九十确定,各地也可因地因行业制宜,适当扩大或缩小
 定工资的比例。提成工资部分当前可根据商业部(81)商层字第29号文件掌握,按企业实现的利润计算提取,从工资基金项下列支,采取“死分活值”,或“活分活值”或 “死分活分”相结合“活值”计酬的办法,分配给职工。
  “死分”,主要包括技术水平、服务水平、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和责任大小等内容,定期评定;“活分”,主要看执行政策、完成各项定额、产品(服务项目)质量、服务态度和出勤等情况,进行增分减分。“死分”与“活分”相结合的办法,更有利于把劳动数量与劳动质量结合起来,较好地解决老工人和青年工人、技术要求较高的岗位工人和一般工人以及劳动条件差、强度大的工种和一般工种之间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办好社会主义企业。
 第五十七条 实行固定工资加提成工资制的企业,必须兼顾国家、企业、职工和消费者的利益,在扩大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增加盈利,保证国家多收的基础上,使职工的实际收入相应地有所增长。企业出现亏损,只发固定工资部分。违反政策或损害国家、消费者利益的所得收入部分,不得参与提成。
 第五十八条 实行固定工资加提成工资制的企业除国家规定的发明创造、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和节约等单项奖外,不再发经常性的生产服务奖和综合奖。除法定节日(包括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为做好节日供应服务准备工作的突击任务)外,也不发加班工资。职工调出本企业仍以标准工资为准。退职、退休按劳保条例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 实行固定工资加提成工资制的企业,必须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教育广大职工树立共产主义劳动态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多做贡献。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