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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工业品零售企业管理条例

  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明确分工,各有侧重。
 第十六条 企业一定要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规定各个岗位的责任,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做到人人有专责,事事有人管。
 第十七条 企业的领导班子必须坚决拥护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必须贯彻执行《准则》,大公无私,严守法纪,坚持党性,作风正派;必须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心,有胜任工作的业务能力,能够团结全体职工同心同德干四化。

第六章 民 主 管 理

 第十八条 在党委领导下,企业要实行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制。
  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群众参加决策和管理企业、监督干部的权力机构。其代表名额,由企业职工讨论确定。代表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实行常任制,任期一年或二年,可以连选连任,也可以由职工提出更换。
  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要根据需要定期举行。
 第十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大会的职权:
(一)讨论、审议经理的工作报告、企业商品流转计划或各项定额指标的确定,财务预决算,以及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并做出相应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企业各项基金的使用,以及职工奖惩办法,职工住房分配等有关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
(三)讨论通过企业体制改革事项,工资调整方案,职工培训计划和全店性的重要规章制度。
(四)监督企业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工作一贯努力并卓有成绩的干部,提请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特殊贡献的干部,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提职、晋级;对不负责造成损失的干部,建议上级主管部门予以批评、处分或撤换。
 第二十条 企业的商品(门市)部主任、营业组长,要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一年或二年,连选连任。对不称职者,职工有权提出撤换。
 第二十一条 营业组应根据实际需要,推选出管理物价、经济核算、服务质量、安全卫生、生活管理、考勤等项工作的负责人员,在组长领导下,分工负责, 共同搞好经营管理。
 第二十二条 企业要加强同消费者的联系,听取意见,接受监督,改进工作。

第七章 定 额 管 理

 第二十三条 企业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实行定额管理。定额是指导企业经营活动,考核经营成果的主要依据。各项定额,应当由企业根据上级公司提供的情况和要求,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讨论制定,并报上级公司备案,上级公司不再下达计划。
 第二十四条 企业一般实行“五定”。各项定额,要相互衔接,搞好综合平衡。(一)企业“五定”的内容:
⒈ 定销售额。根据历史购销规律,结合当年购买力和货源情况研究制订,指标要
积极可靠,又留有余地。在正常情况下,可以考虑以前三年销售实绩的平均数作为销售定额。但是,贷款指标可以按上年实绩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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