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营商业三级批发企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企业在向基层供销社、零售商店供应商品时,要公开货源,公开库存,公开供应数量,并努力做到: 时间及时,数量充足,品种齐全,花色对路,规格适销。
  第二十八条 企业要定期召开基层供销社、零售商店和直供生产资料的厂矿企业参加的供应会、补货会,衔接计划,供应商品,调剂余缺。
  第二十九条 联络员或业务人员,要经常到基层供销社和零售商店宣传供应政策,了解市场变化,听取改进意见,开展巡回展销;帮助他们培训业务人员,扩大经营品种,调剂商品余缺,改进橱窗陈列,改善经营管理,做好市场供应。
  第三十条 企业要面向基层,为基层服务。
  (一)建立样品室,做到明码标价,样品齐全。
  (二)营业时间要灵活掌握,努力做到随到随供。
  (三)大包装和花色、规格复杂,挑选性强的商品,应降低批发起点。
  (四)帮助基层供销社、零售商店搞好保修工作,经营好维修零配件,积极开展修旧利废业务。
  (五)服务态度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第八章 商品储存和运输

  第三十一条 商品的储存和运输要努力做到及时、准确、安全、经济,积极为购销活动服务。
  第三十二条 企业要根据上级颁布的仓库管理办法,做好商品保管工作。
  (一)商品入库。要及时验收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发现问题,做好记录,认真办理查询,妥善处理。
  (二)商品储存。要坚持分区分类,货位编号,定量堆码,层批标量,动碰复核等的管理方法;要根据商品的性质性能,挑选适宜的货位存放,危险品和非危险品,性质相抵触或互有不良影响的商品,不得混存;要加强库房的温湿度管理,妥加苫垫,定期检查;要合理规划道路、墙距、货位,努力提高仓库利用率。
  (三)商品出库。要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要有正式的出库凭证,否则应拒绝发货。单货要逐项查对,向提货人交代清楚。如有查询,要及时处理。
  第三十三条 企业要积极开展商品合理运输,努力采取直达、水运、水陆联运和“四就直拨”等方式,节省运输费用。
  第三十四条 企业的仓库和自有运输工具,应当制订经济技术指标,实行简易核算。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